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5年3月9日

差餉

*
新界原居民欠地租2700萬
*

     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顯示,截至2月28日,新界原居民拖欠的地租達2,700萬元,涉及11,607個地租賬戶;而拖欠差餉額為2,400萬元,涉及10,453個差餉賬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說,將按例向繳納人加徵附加費,以促使繳納人盡快繳款;或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欠款。

 

     馬時亨今天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劉慧卿的提問時表示,1997年7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期間,新界原居民應繳地租總額為8億8,000萬元,而應繳差餉總額為11億9,600萬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顯示,其中拖欠的地租達2,700萬元,涉及11,607個地租賬戶;而拖欠差餉額為2,400萬元,涉及10,453個差餉賬戶。

 

部分村民誤解豁免規定

 

     他指出,部分未按時繳納地租的原居村民表示有經濟困難,部分則誤解地租條例的豁免規定,並質疑政府徵取他們地租的理據,因而未有按時繳納地租。

 

     馬時亨說,地政總署一直透過鄉議局及鄉事委員會,解釋法例訂明的豁免資格,並呼籲原居村民盡早繳交地租。

 

     至於未按時繳納差餉的原居民,部分表示有經濟困難,部分誤解差餉條例的豁免規定或持不同意見,因而未有按時繳納差餉。

 

容分期付款增還款比率

 

     談到追收欠款的措施,馬時亨說,按條例的規定,向繳納人加徵條例訂明的附加費,以促使繳納人盡快繳款。

 

     如繳納人繼續拖欠繳款,差餉物業估價署可採取法律行動追討地租欠款,包括視乎拖欠款額循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地方法院追討。

 

     對於有特殊困難的個案,該署容許分期付款清還欠款,以提高償還欠款比率。

 

     自回歸以來,截至今年2月28日期間,差餉物業估價署成功追討涉及10,107賬戶,約4,100萬元逾期欠繳地租;以及涉及11,428賬戶,共5,000萬元的逾期欠繳差餉。


返回頁頂
* 2005 - 06財政預算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