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發表諮詢文件,特別就應否及如何令《版權條例》內的豁免版權限制制度更為靈活,以及應否及如何擴大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收集公眾的意見。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諮詢文件涵蓋的議題,對社會有深遠影響;必須在版權擁有人與版權作品使用者雙方權益之間,審慎求取適當的平衡。
曾俊華今天在香港知識產權會午餐會致辭時表示,充分明白維持有效法律架構的重要。
今天發表的檢討《版權條例》諮詢文件,就最終使用者刑責和豁免版權限制等主要問題,以及條例內其他須作出檢討的若干事宜,徵詢公眾意見。
計劃放寬豁免限制
諮詢文件特別就應否及如何令《版權條例》內的豁免版權限制制度,變得更為靈活;以及應否和怎樣擴大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收集公眾的意見。
有關檢討源於立法會去年審議的1項條例草案。該草案建議,把有關最終使用者刑責條文的適用範圍,局限於電腦程式、電影、電視劇或電視電影,以及音樂紀錄。
然而,一些版權作品的擁有人則要求,把其他類別的版權作品納入最終使用者刑責的適用範圍;而使用者則表示,如擴大有關刑責的適用範圍,則必須先採用非盡列的豁免版權制度。
曾俊華說:「我們留意到擴大最終使用者的刑責,有助�重知識產權行業的發展。不過,社會人士也十分關注確保資訊自由流通,以及公平使用版權作品作教學和研究等用途的權利。」
諮詢文件也載列了其他重要問題,包括:
•應否放寬與平行進口版權作品複製品有關的最終使用者法律責任;
•應否增訂條文,監管規避版權擁有人在數碼作品上為防止他人複製而採用的科技措施的行為;
•應否為僱員提供有關最終使用者刑責的特定免責辯護;及
•應否參照處理聲音紀錄和電腦程式的方法,讓影片的版權擁有人獲得獨有的商業租賃權。
籲減網上盜版問題
曾俊華表示,關注互聯網盜版問題,包括點對點網絡交換,如電影及音樂等侵權複製品的事宜。他呼籲政府、版權擁有人和相關的互聯網服務營辦商合作,探討可行的解決方案。
他表示,將繼續留意其他司法管轄區怎樣處理點對點檔案分享的侵權問題;並已邀請版權擁有人、本地互聯網及網站服務營辦商,一同探討如何減輕有關問題的方法。
檢討《版權條例》的諮詢文件已上載這裡。市民請於明年2月15日或之前,把意見書送交工商及科技局工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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