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4年11月19日
課稅
*

四國航運免雙重課稅命令刊憲

*

     香港與德國、挪威、新加坡和斯里蘭卡簽訂航運及╱或空運入息雙重課稅寬免協定;為對方的船舶及╱或空運經營者的有關收入、利潤和資產提供稅項寬免。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根據《稅務條例》制訂命令,實施有關有關的航運及╱或空運入息雙重課稅寬免協定。

 

     這4項命令今天刊登憲報,11月24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根據協定,香港與該4國互相為對方的船舶及╱或空運經營者,就其航運及╱或空運業務所得的入息、利潤和資產,提供稅項寬免。

 

     香港的有關政策是,與航運及╱或空運夥伴簽訂協定,避免對經營國際航運及╱或空運業務所得的收益雙重徵稅。有關協定對雙方的航運及╱或空運業均有裨益。

 

     政府去年及今年先後與該4個國家簽訂雙重課稅寬免協定。




返回頁頂
* 2005 - 06財政預算 *
*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聯絡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