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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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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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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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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時亨:暫不擬再次發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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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指出,現在沒有計劃再次發行債券;不過,將來籌備基建發展和其他投資項目時,對於透過發債集資保持開放的態度;並強調,發債不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和解決財赤。

 

     馬時亨今天在立法會回應議員何鍾泰的提問時說,鑑於5月和7月成功發行合共260億元的「五隧一橋」證券化債券和政府債券,將來籌備基建發展和其他投資項目時,對於透過發債集資保持開放態度。

 

     他強調,發債所得的款項,是借貸而不是收入,未來需要按期還款,所以不應誤以為發債可以增加政府收入和解決財赤問題。

 

     發債所得的資金,全數記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賬目,並透過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工務計劃提供資金。

 

     由現在至2008 - 09年度期間,政府已預留每年平均約290億元的撥款,作為基本工程開支。他強調,不會因發債集資而改變短期內的基本工程開支。

 

     馬時亨指出,在2003 - 04年度,基本工程的實際開支為314億元;本年度的預算基本工程開支為32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