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署已設立電腦輔助系統,提供有關商標、專利及外觀設計的檢索、申請、處理及註冊的電子服務。有關商標的電子服務,由去年開始分階段推行。
這項立法建議,加上電腦系統的配合,可提供網上檢索專利及外觀設計註冊的紀錄冊、以電子方式提交及處理申請,和以電子方式登載獲接納的專利及外觀設計的服務。
公眾可於今年內,分階段享用這些電子服務;而傳統紙張方式提交申請的方式,仍會繼續保留。
這些修訂建議,也簡化向註冊處處長(知識產權署署長)提交文件的部分程序,例如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便毋須再附有另外6份有關外觀設計的表述。
修訂建議生效後,專利及外觀設計的註冊及其他有關服務的收費將大幅減少。收費下調是由於電腦化和精簡運作,令知識產權署得以節省開支。
政府相信簡化程序,配合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和收費的調低,將更便利專利及外觀設計擁有人進行註冊。
有關條例,包括《2001年知識產權(雜項修訂)條例2004年(生效日期)公告》、《2004年專利(一般)(修訂)規則》、《2004年註冊外觀設計(修訂)規則》和《2004年商標(修訂)規則》,今天刊登憲報,3月1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如獲立法會通過,可望於5月7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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