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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不同需要: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表示,2004-05年度「勾地表」包涵了不同種類、面積和用途的土地,這些土地應該能夠符合不同發展商的需要,包括中小型發展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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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2004至05年度申請售賣土地表(俗稱「勾地表」)共提供17幅土地供地產商申請,當中包括14幅住宅用地及3幅商業用地。可供申請日期由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
14幅住宅用地的面積合共約10.5公頃,6幅位於香港島,5幅位於九龍及3幅位於新界。
3幅商業土地的面積合共約2.6公頃,分別位於九龍灣、荃灣及天水圍,該3幅土地亦可作發展酒店用途。
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表示,2004-05年度「勾地表」包涵了不同種類、面積和用途的土地,在住宅用地中,其中5幅住宅用地適合作高價住宅發展,另有9幅土地的面積則少於1公頃,這些土地應該能夠符合不同發展商的需要,包括中小型發展商。
劉勵超說,若從住宅單位計算來說,「勾地表」內可提供的住宅單位數量是適中的。
他說,該14幅住宅用地,若全部出售,可建成7,800多個單位,預計單位的最早落成日期為2007年,該等住宅數量不會為地產市場帶來壓力,並可助市場健康發展。
根據「勾地表」制度,有興趣的發展商可就表內任何一幅土地向政府遞交申請書。申請者需就該幅土地提出一個最低價格。
若政府接受由申請者提出的價格,申請者則需簽訂一份正式協議,並當繳付所需的按金後,該幅土地便會透過公開招標或拍賣出售。
劉勵超說:「「勾地表」制度是市場主導。該制度讓市場有彈性地決定土地出售量和出售的時間。成功從「勾地表」勾出的土地將透過投標或拍賣方式出售。
從這角度來說,政府可透過公開競投獲得最佳的收益,並可反映該等土地的公開市場價值。
2004/05年度「勾地表」的詳情,可在地政總署網站閱覽及下載。
政府於2002年11月13日公布一套使地產市場復蘇的房屋政策。該等政策措施包括停止所有的定期土地拍賣及暫停「勾地表」至2003年底;期後,新的土地將透過"勾地表"供應。
於2003年10月,政府公布有關貫徹及深化房屋政策的聲明,內容包括決定在2004年1月起恢復實施「勾地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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