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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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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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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任人民幣結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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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接獲中國人民銀行通知,經遴選後,決定委任中國銀行(香港)為香港人民幣業務結算行,任期3年。

 

     金管局署理總裁陳德霖對中銀獲得委任表示歡迎。他說:「憑中國銀行在結算和跨境業務的豐富經驗,相信它可以盡快及穩妥地為香港銀行提供優質的人民幣結算服務。」

 

     金管局將與人行及中銀香港加強合作,希望在短期內,香港銀行可以陸續推出各項人民幣業務。

 

     行政長官在11月18日公布,經國務院批准,人行同意為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結算安排。業務範圍包括存款、兌換、匯款及人民幣銀行卡。

 

     結算行的主要職責包括:

•為參加行開立人民幣清算賬戶,接受參加行人民幣的存取;

 

•在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開立清算賬戶,集中辦理本行及參加行人民幣的存取;

 

•負責人民幣現鈔的收集與分發;

 

•為人民幣匯款和香港銀行發出的人民幣卡提供清算服務;

 

•為參加行辦理人民幣與港元兌換的平盤服務。

 

     人行行長周小川在11月19日通過金管局邀請香港銀行申請擔任人民幣結算行,而甄選準則包括:

 

•具有豐富的清算業務經驗;

 

•擁有完備的系統網絡;

 

•熟悉兩地金融管理政策法律和能夠提供優質的清算服務。

 

     其後7家香港銀行表示有興趣,最後有6家銀行提交申請建議書。

 

     人行經過評審後,決定委任中銀作為清算行,為期3年。人行會諮詢金管局,定期對清算行的服務作出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