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31216tc03005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3年12月16日
*
*
電訊
*

固網第二類互連展次輪諮詢

*

     政府發表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第二類互連規管政策檢討第2份諮詢文件,建議基於現有的市場條件,改變第二類互連的安排;諮詢期至明年2月24日。

 

    「第二類互連」於1995年開放固網市場時實施,以便沒有建立這些網絡的營辦商,可利用其他網絡商的客戶接達網絡向顧客提供服務。

 

     現與電訊盈科競爭的固網營辦商,其網絡在本港住戶的覆蓋已經或快將達至45%。

 

     這些營辦商在話音市場的市場佔有率達24.8%,其中10.7%是透過在電話機樓第二類互連提供服務,14.1%是透過自建客戶接達網絡。

 

變更切合電訊政策

 

     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黎陳芷娟說,基於新營辦商在鋪設網絡的重大進展和市場的競爭情況,政府認為有需要更改現行的第二類互連安排,以便能更切合政府的電訊政策目標。

 

     第二類互連旨在促進電訊市場有效競爭,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鼓勵電訊網絡的投資,以及推動本港電訊業的發展。

 

互相協調過度安排

 

     諮詢文件主要建議包括:

 

•在已接駁至少兩個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為用戶同時提供窄頻及寬頻服務的樓宇,撤銷固網商在電話機樓提供銅線接達客戶網絡作互連責任。不過,在那些證明需要維持第二類互連責任措施的地區,該項責任應予以保留;

 

•就實行撤銷第二類互連責任的安排,建議一套有秩序和互相協調的過度方法,減低對消費者的干擾,讓用戶可於一段充足的時間內繼續使用現已接駁的服務,或直至他們自願終止服務為止;

 

•第二類互連不應擴展至光纖客戶接達網絡,藉此鼓勵投資建設具競爭力的光纖電訊基礎設施,以提供嶄新、高容量及高速電訊服務;

 

•鑑於營辦商在鋪設樓宇內置電訊系統時在實際上及經濟效益上可能遇到困難,故建議維持在樓宇內的互連安排。

 

     首份諮詢文件今年5月推出,為期3個月,期間收到11份意見書。政府在研究有關意見後,發表第2份諮詢文件。

 

     有關諮詢文件及摘要,可於工商及科技局網站和電訊管理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