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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9月5日
更緊密經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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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逾半零關稅產品沿用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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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
積極爭取:唐英年表示,他非常有信心在273項首先獲得零關稅待遇的產品中,可以爭取到超過一半產品的原產地規則沿用香港現有的原產地標準。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表示,在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下,273種首先獲得零關稅待遇的產品中,相信可以爭取到超過一半產品沿用香港現有的原產地標準。

 

     唐英年出席「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最新發展研討會時表示,就某些有附加值要求的產品方面,有鑑於內地非優惠的標準已是30%,在這優惠的情況下,不能寄望《安排》下的準則會低於30%。

 

     他說:「當然,我們會繼續爭取對港商最有利的方案。」

 

     要享有零關稅優惠,廠商必須申請原產地證書,證明他們的產品,符合已獲雙方同意的原產地規則要求。

 

     他指出,雙方經過多輪磋商後,已原則上同意證書由香港簽發,並盡量依照現行的制度實施,申請《更緊密經貿關係》下的原產地證書,從而享有進口內地的零關稅優惠。

 

本月底公布詳情

 

     唐英年說,9月底將公布有關詳情,配合2004年1月1日開始落實零關稅安排。

 

     港府正與內地加緊磋商香港公司的詳細定義、資格核實等具體事項。雙方原則上同意,以簡單有效的方式審核香港公司,既方便業界,又能防止濫用。

 

     初步構想是,由工業貿易署作前置審核,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向工貿署提交有關文件資料,證明該服務提供者符合《更緊密經貿關係》下香港公司的定義,包括須在香港註冊成立,以及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

 

工貿署發證明書

 

     工貿署經審核後,認為符合《更緊密經貿關係》規定的,會發出證明書。有關具體詳情,政府正與內地進一步研究,稍後會盡快公布。

 

     他說,《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內容是具發展性的。港府將繼續參考業界意見,進一步推動兩地貿易的自由化。

 

     唐英年說:「為此,我們會向內地建議,陸續開放一些香港具發展潛力的行業,例如增值電信服務業。

 

    「這方面的工作即使在《更緊密經貿關係》的附件簽署後仍會繼續,以不斷擴大和充實《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內容,為港人帶來更多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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