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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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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下周一起實施「貨櫃安全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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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今天表示,經過與本地出口和船運業及美國海關磋商後,香港將於下周一(5月12日)實施「貨櫃安全倡議」試驗計劃。

 

     「貨櫃安全倡議」是美國海關提出,藉以提升海運貿易安全的措施。美國是香港第二大貿易夥伴,香港也是輸美貨櫃量最高的港口。

 

     唐英年說:「由於香港與美國有緊密的貿易聯繫,保持香港輸美貨物流動暢順至為重要,香港參與貨櫃安全倡議,將有助達致這目標。」

 

     港府一直密切注視業界能否符合美國的「24小時規定」。根據該規定,航運公司或運輸公司須於輸美貨物在離岸港口裝貨前24小時,向美國海關提交詳盡的貨物資料。

 

     自美國海關在2月2日開始嚴格執行新規定以來,本地業界普遍符合新規定的要求。

 

     唐英年表示,這將有助貨櫃進入美國口岸時,清關更順暢。業界可透過如電子方式、傳真、紙張等,向香港海關提交貨物資料。

 

     駐港的美國海關人員,將利用取得的貨物資料,評估由香港輸往美國貨櫃的反恐風險。

 

     美國海關人員在香港並沒有任何檢查或執法權力,所有檢查經甄別的貨櫃的工作都會由香港海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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