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公布,2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下降2%;1月份下跌1.6%。部分原因與今年農曆新年的時間與去年不同有關。
今年農曆新年在2月初,因此,應節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在1月下旬上升。去年農曆新年在2月中,令消費物價指數在去年2月出現相對較高的比較基準。
期內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下降2%、2.2%及1.9%;1月份分別為下跌1.6%、1.7%及1.4%。
主要原因是旅遊及進出香港交通服務費用再度下跌,以及私人房屋租金跌幅擴大所致。
政府寬減水費及排污費,也令整體消費物價下調。
2月份的綜合、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與一年前同期比較,分別調低約0.2、0.4、0.2及0.1個百分點。
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以電力、燃氣及水錄得最大按年跌幅(跌7.7%)。其次為耐用物品(跌5.9%)、衣履(跌4.3%)、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跌3%)、住屋(跌2.3%)、雜項服務(跌2.1%)、外出用膳(跌1.5%)和交通(跌0.5%)。
錄得升幅的項目有雜項物品(升4%)和煙酒(升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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