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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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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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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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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日簽工作假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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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和日本簽署雙邊工作假期計劃,2010年1月1日起讓兩地青年人參與。雙方每年名額各250個,參加者可在對方地區逗留最多1年,並可在假期期間工作,賺取旅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天(10月27日)與日本駐香港總領事佐藤重和簽署雙邊工作假期計劃的文件。

 

     香港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並通常住在香港,年齡須介乎18 - 30歲。

 

     香港已與紐西蘭、澳洲、愛爾蘭及德國簽訂雙邊工作假期計劃。至今共逾9,200名香港青年曾參與計劃。

 

     至於工作假期簽證的申請詳情,香港申請人可由12月起,瀏覽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網頁;日本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 6111,或瀏覽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