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建議,2010 - 11學年在20 - 30間中、小學,推行為期3年的「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以及由本學年開始投放額外資源,加快發展小學及初中的「課程為本學與教資源庫」。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今天(10月22日)表示,歡迎專責小組的報告,將詳細研究各項建議,也會充分考慮家長對課本價格和質素保證的關注。
專責小組的主要建議,包括下學年在20 - 30間中、小學,推行為期3年的「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並分拆課本、學材和教材的訂價,以及把課本「3年不改版」的規則,修訂為「5年不改版」。
報告建議,由本學年開始,投放額外資源發展小學及初中的「課程為本學與教資源庫」,並向所有中、小學發放一次性撥款,在未來3年購買電子學習資源;以及在香港教育城,建立電子學習資源商貿平台及教師網上社群。
其他建議包括考慮成立督導委員會,督導「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並向政府建議長遠應用電子學習資源的策略。
至於電子學習資源的版權問題,以及經常使用電子學習資源可能帶來的健康問題,報告建議深入探討,訂定相關策略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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