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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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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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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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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濫收佣金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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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職業介紹所Goodearth Services Company Limited違反《僱傭條例》規定,向1名求職者濫收佣金,被判罰款9,000元及吊銷職業介紹所牌照。

 

     根據《僱傭條例》第12部及《職業介紹所規例》,職業介紹所除可向求職者收取不超過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10%作佣金外,不得因尋求或謀得職業事宜,直接或間接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

 

     勞工處今天(3月21日)重申,《僱傭條例》同時規定,所有經營職業介紹所的人士,必須向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申領牌照,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費用的投訴或查詢,可致電2852 3535,或前往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2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