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修訂版今天(2月27日)刊登憲報,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從事搭建竹棚架的「曾受訓練的工人」的釋義。
根據修訂,在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竹棚工中級工藝測試取得合格成績,並具備1年或以上竹棚工作經驗的竹棚工,以及在《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下註冊為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臨時熟練技工或臨時半熟練技工的竹棚工,均認可為「曾受訓練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