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副學士課程通用指標今天(1月16日)公布,副學士課程較�重通識學習,而高級文憑課程則較�重專業訓練。
新的通用指標是教育局、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與聯校素質檢討委員會所組成的3方聯絡委員會,經廣泛諮詢院校及持份者後訂定的。
根據新指標,由2009 - 10學年起,如個別學生學術未能達到最低入學標準,但其他方面有卓越表現,如中學成績、藝術或體育,院校可按特殊情況取錄。
但這類特殊個案按課程計算,不可多於收生人數的5%,按院校總收生人數計算則不可多於3%。
為了給院校充分時間設計課程,聯絡委員會鼓勵院校在下學年,根據各科目的性質,標示為「通用性科目」或「專業性科目」。
從2010 - 11學年開始,副學士課程的通用性科目須佔整體課程的60%或以上;高級文憑課程的專業性科目須佔整體課程的6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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