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早在2006 - 07學年起推出中學班級結構重整措施,並已提供多項方案,供未達開辦3班要求的學校申請,以繼續營辦高中。
該局指出,為確保每個學生皆有接受寬廣而均衡的新高中課程,學校必須具理想規模,如果學校規模太小,如高中只有一至兩班,因資源所限,只能提供有限度的科目組合供學生選擇,不利學生學習。
教育局今天(10月11日)回應傳媒查詢有團體就個別學校初中學生升讀高中的安排發起遊行時說,已提供多項方案,供未達開辦3班要求的學校申請,以繼續營辦高中。
至於未能成功獲申請的學校,可選擇由下一學年開始,以「按人數資助模式」繼續營辦初中班級,直至有關學生完成中三為止;而學校早已知悉有關安排。
一直以來,該局在致學校有關發展方案的函件,以及「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家長選校表中等,有多次清楚說明這項安排。
教育局會確保該些學生可透過中央學位安排機制,獲派資助中四學位,讓學生轉到規模較大的學校升讀高中。
目前全港超過6成中學收錄有第3派位組別的學生,當中不乏有經驗照顧該些學生的學校,所以家長有足夠的選擇,讓其子女進入合適及較具規模的學校,以修讀多元化的高中課程,以配合不同的需要和興趣。
該局強調,一直有和學校保持聯絡,也曾就學校未來發展路向進行會談;目前正審視有關學校就未來發展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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