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80718tc02001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8年7月17日
*
*
僱主
*
外傭再培訓徵款豁免兩年
*

     勞工及福利局今天(7月17日)公布,暫時豁免徵收僱員再培訓徵款,適用於所有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由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外傭╱外勞入境簽證,包括續簽合約及新合約。

 

     2008年9月1日前已獲發外傭╱外勞簽證的僱主,仍須按法例規定繳交徵款,直至合約完結。

 

     勞福局表示,盡快修訂《僱員再培訓條例》,以暫時紓緩外籍家庭傭工及其他外地勞工的僱主的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