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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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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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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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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支援計劃新措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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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交通費支援計劃」明天(7月2日)起,每月收入上限由5,600元提高至6,500元,並容許在原區就業的合資格人士申領津貼,以及延長為期6個月的交通津貼期,至12個月。

 

     協助推行放寬計劃的非政府機構,由10間增至12間,提供的服務中心,也由27間增至33間,其中兩間位於南丫島及坪洲。

 

     居於元朗、屯門、北區和離島的求職人士和低收入僱員,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便可透過指定的非政府機構服務中心,申請參加計劃及領取交通津貼。

 

     申請表格在計劃的服務中心及勞工處各就業中心備索,也可從這裡下載。查詢可致電2123 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