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呼籲年青求職者慎防求職陷阱,特別是一些毋須技能或學歷、但薪酬優厚的職位,並須留意勞工法例的保障及職業安全知識。
該處今天(5月18日)表示,離校生和暑期工求職者尋找工作時,應時刻保持警覺,並留意《僱傭條例》條文,以免遭到僱主拖欠薪金,或與僱主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求職者必須清楚並接受所有條款,方可簽署僱傭合約;不要接受可能涉及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工作,例如售賣冒牌貨品或在色情場所工作。
如僱主要求先支付登記費或現金作訓練用途,或游說求職者參與投資或付出費用購買貨物時,求職者應提高警惕。他們更應提防騙徒藉招聘為名,盜取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及信用卡的資料,作違法用途。
離校生和暑期求職者由於缺乏經驗及沒有接受過正式訓練,不宜從事危險性高的工作,如操作木工、危險機器或處理化學品。
根據法例,未滿18歲的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機械推動的起重機和負荷物移動機械、擔當起重機的訊號員、在吊船上或進入密閉空間工作。未受過訓練的年青人也不可在地盤工作。
涉及暑期工的常見的工作意外包括滑倒或絆倒引致受傷、與物件碰撞而受傷、被手工具所傷,以及被灼熱表面或物質燙傷。
一些工作是要求求職者以自僱人士身份擔任,雙方便不存在任何僱傭關係。非僱傭性質的合約不受《僱傭條例》規管,從業員未必能享有《僱傭條例》的保障。
有關資料已上載「暑期工就業資訊網」,市民也可致電2717 177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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