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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19日
建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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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續聘建訓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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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局表示,建造業議會與建造業訓練局,將以「最少改動」的形式合併,確保合併不影響向市民提供的服務。

 

     建訓局現有員工也不會因建訓局解散而終止受僱,他們將成為議會的僱員,並繼續以相同的條款及條件聘用。

 

     發展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議會只會作出與建訓局合併所必須的改動,例如更改物業上的標誌牌、更新電腦系統、接管賬戶、更改信頭及其他文具等。

 

建立溝通方便合併

 

     為了順利合併,議會已與建訓局建立良好溝通。議會已成立包括議會主席及各委員會主席的聯絡小組,作為與建訓局聯絡的焦點。

 

     建訓局也已成立包括相關建訓局委員會的主席的專責小組,作為與議會聯絡小組的對口。

 

     在工作層面上,議會秘書處正代表議會,與建訓局各委員會的主席及建訓局的高層管理人員進行交流,增加對建訓局運作的認識,並建立融洽和諧的關係。

 

     發展局表示,建造業議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已就合併對建訓局員工所造成的影響進行廣泛討論,而達致的共識已反映於《建造業議會條例》的不同部分,確保合併不會對建訓局員工構成不利影響。

 

生效日期十月刊憲

 

    《條例》訂明建訓局現有員工不會因建訓局解散而終止受僱,他們將成為議會的僱員,並繼續以相同的條款及條件聘用。

 

     為了達致在2008年1月1日進行合併的目標,發展局今年10月在憲報刊登生效日期公告,實施《條例》中尚未生效的條文,包括解散建訓局、把建訓局的資產及法律責任轉移到議會、由議會徵收業界徵款,以及成立訓練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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