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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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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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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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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承建商違安全例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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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永誠營造有限公司及永和鋁鋼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今天在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42,000元及32,000元。

 

     案情涉及2006年7月20日在元朗的地盤發生的致命意外,1名工人從簷篷下墮大約8米至地上引致死亡。

 

    《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定,承建商須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從高度不少於兩米之處墮下,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規例》也規定承建商須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安全進出口,如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