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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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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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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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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籲青年慎防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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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勞工處呼籲離校生和暑期工求職者慎防求職陷阱,並須留意有關的勞工法例保障及職業安全。

 

     離校生和暑期求職者尋找工作時,應持平實態度,保持警覺;如遇可疑的招聘廣告,特別是毋須技能或學歷,但薪酬優厚的職位,應加以提防。

 

     求職者也須留意《僱傭條例》的主要條文,以免遭到僱主拖欠薪金,或與僱主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並必須清楚並接受所有條款,方可簽署僱傭合約。

 

提防盜取個人資料

 

     在簽署合約後,如僱主有意更改合約條款及工作性質,僱員在考慮是否接受有關變更前,應先了解修訂的詳情;不要接受可能涉及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工作。

 

     僱主如要求求職者先支付登記費,或支付現金作訓練用途、投資或購買貨物時,求職者應審慎考慮;並應提防騙徒藉招聘為名盜取個人資料,例如銀行戶口及信用卡的資料,作違法用途。

 

     如有疑問或困難,應立即諮詢父母、教師,或向警務處、消費者委員會求助。

 

七天內應獲發工資

 

    《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給僱員;僱員如被拖欠工資,應盡快往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求助。

 

     求職者如受僱於同一僱主連續4周或以上,每周工作18小時或以上,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和疾病津貼。求職人士也應注意職業安全及健康,在接受工作時應量力而為,對工作環境多加留意,識別潛在危險,更要遵從僱主提供的安全指引。

 

     暑期工常見的工作意外,包括滑倒或絆倒、與物件碰撞、被工具所傷,以及被灼熱表面或物質燙傷。

 

勞工處小冊子備索

 

     在飲食場所工作可能需要站在濕滑的地面上、使用尖刀或接觸炙熱的煮食器具,故必須加倍小心。離校生和暑期求職者由於缺乏經驗及沒有接受過正式訓練,不宜從事危險性高的工作,如操作木工、危險機器或處理化學品。

 

     根據法例,未滿18歲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機械推動的起重機和負荷物移動機械,不可擔當起重機的信號員,也不可在吊船上或進入密閉空間工作;法例也禁止未受過訓練的18歲以下人士在地盤工作。

 

     勞工處已印製提防求職陷阱宣傳海報及小冊子,在全港中學、大學、公共圖書館、青年中心、民政事務處等地點張貼及派發;市民可瀏覽這裡,或致電2717 177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