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天宣布,由明天(6月6日)起,調高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由每月3,400元增至3,480元,即調高80元。新的工資水平適用於所有在今年6月6日或以後簽署的僱傭合約。
在今天或以前簽署的合約,如果在今年7月3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也會處理有關申請。
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完成所需手續,並把6月5日或以前所簽署的合約送抵入境處,以辦理有關申請。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支付少於現有僱傭合約列明的工資,可被判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可選擇給予外籍家庭傭工高於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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