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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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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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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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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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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統籌局表示,《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明天(11月30日)派發給各小學,並上載教統局網頁

 

     參加中學學位自行分配辦法的應屆小六學生家長,日內將透過其子女就讀的小學,收到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學生如就讀於不參加派位的小學,則可前往教統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

  

     家長需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校所需文件,在12月28日至明年1月29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

 

申請不受學校網限制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學校網限制,但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由本年度開始,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將有兩個學校選擇。申請表上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第1志願,而選校次序「2」則為其第2志願。

 

     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教統局如發現學校未能遵守有關安排,將會作出跟進。

 

     家長切勿同時向超過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便作廢。

 

     中學會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以及所需文件。學校可設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

 

向屬意中學提出申請

 

     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故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

 

     教統局根據中學的取錄及候補名單配對學生的選校意願。如學生申請的兩間中學均取錄該生,將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無論學生有否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均需在明年5月初統一派位選校時將填妥的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經小學交回教統局處理,以便在未獲自行分配學位時,仍可透過統一派位程序獲分配中一學位。

 

     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名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有關手冊明天派發給各小學,及上載教統局網頁

 

     查詢可致電2832 7740或2832 7700,與教統局學位分配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