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局今天宣布,本年度第3次校舍分配工作接受申請;共5間計劃中的新校舍可供申請,讓現有的中學及小學作遷校之用。
該5間校舍,包括3間位於觀塘、沙田及南區的中學校舍,以及兩間位於深水�區的小學校舍。
校舍分配以辦學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遷校申請時,教學質素屬首要考慮條件。
其他考慮因素包括申請學校的辦學紀錄、遷校後的辦學計劃,以及其現有校舍的狀況。
一般而言,現有校址面積少於3,000平方米、校舍樓齡逾30年,而又未能受惠或只有限度受惠於學校改善工程的學校,其申請值得慎重考慮;而有關學校的位置,也屬考慮因素之一。
申辦團體須填寫遷校申請表格,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及辦學計劃書一併提交。截止申請日期是今年12月22日。有關資料可從這裡下載,如有查詢,可致電2892 5436或2892 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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