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表示,在過去兩個學年,政府向920所公營學校發放了合共1億5,451萬元的一筆過特別現金津貼,以推行第2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
學校把這筆津貼用於非經常開支項目,例如購置資訊科技設備硬件。
李國章今天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單仲偕的提問時說,在過去兩個學年,政府向1,019所公營學校發放合共5億760萬元的經常津貼。
有關津貼用於支付資訊科技教育方面的經常開支,例如保養和維修資訊科技設備硬件的費用,以及其他與資訊科技相關服務及消耗品的日常開支。
大專院校評估成效
當局已委託大專院校分兩個階段評估第2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的進度和成效。
在首階段(由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政府委託香港教育學院就策略的推行進行調查,並建立資料庫,以便有系統地進行檢視及監察。
有關資料包括教學人員對資訊科技的應用能力,以及學校的資訊科技設施是否足夠。
在第2階段(由今年1月至2007年8月),政府委託香港大學評估該策略的整體成效,重點是就選定的學習領域評估資訊科技對加強學生學習能力的影響,並對資訊科技教育在2006 - 07學年後的未來路向作出建議。
繼續應用資訊科技
當局現正制訂第3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以便在2007年下半年進行公眾諮詢。第3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的建議重點之一,是支援學校繼續應用資訊科技以促進學生學習。
政府會鼓勵學校自行制訂其資訊科技教育發展計劃,並進行以數據主導、實證為本的自我評估,以評核其計劃的成效。
當局會就學生的學習成果、學校的領導、教師的教學法和相關專業發展、電子學習,以及資訊科技基本設施等各方面,開發工具和制訂指標,供學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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