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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展開:康文署署長周達明(右4)和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右2),與校長、教師及家長、學生代表,慶祝sportACT獎勵計劃正式展開。 |
學校體育推廣計劃下的新猷 --- sportACT獎勵計劃推出,鼓勵中、小學生選擇至少1種體育活動,持續參與。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表示,透過鼓勵同學恆常參與體育活動,以及學校的積極支持和參與,希望3年內可把將學校參與體育推廣計劃的比率,由現時的7成提升至9成,最終達至「一學生、一運動」的目標。
3,000多名學生今天出席sportACT獎勵計劃的開展儀式暨嘉年華會。根據該獎勵計劃,中、小學生將為自己訂定體育活動計劃,記錄計劃進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按照他們參與體育活動的程度,頒予獎項。
參與獎勵計劃的學生,將會簽署約章,承諾在連續8周進行一定時數的體育活動,並將之記錄在運動日誌,再由家長、老師或教練核實。
參與的學生根據所進行的體育活動時數,獲頒發金獎、銀獎或銅獎證書,以表揚他們為達成不同指標而付出的努力。
現時,學校體育推廣計劃設有章別獎勵計劃,測試學生在某些體育項目的技能並加以獎勵,而sportACT獎勵計劃則�眼持續參與體育活動的過程,兩項附屬計劃相輔相成。
參與sportACT獎勵計劃的學校也會簽署約章,承諾為學生提供更多參與體育活動的機會;至今已有77間學校簽署了約章。
若學校在1個學年內獲取sportACT獎項的學生人數,佔全校學生人數25%或以上,便會獲發「活力校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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