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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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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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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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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導課程改稱「應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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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統籌局表示,職業導向教育課程將使用「應用學習」新名稱,而群育學校的學制將延長3年,以包括高中教育;並指出,職業導向教育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出路,其目的及定位得到學界廣泛支持。

 

     長遠而言,職業導向教育委員會將重組,教統局並推行研究及發展計劃,以便擬訂新高中(智障學生)課程架構。

 

     教統局今天發表的《策動未來 --- 職業導向教育及特殊學校的新高中學制》報告書指出,職業導向教育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出路,其目的及定位得到學界廣泛支持。

 

     為使職業導向教育的定位更清晰,並讓社會人士更容易理解,教統局將以「應用學習」這個新名稱來涵蓋所有職業導向教育課程。

 

限制課程學生人數

 

     報告指出,為了確保課程的推行得到妥善管理,並維持應有的質素,教統局將嚴格限制課程與提供機構的數目及參與的學生人數。

 

     學校若要成為職業導向教育的提供機構,必須在6個學習範疇中的1個或以上,具備設計和教授課程的能力,並能提供相應的場地及設施。

 

     同時,學校也能與業界和相關機構保持聯繫,發展網絡作為後勤支援。學校必須徵得相關持份者的支持,以及要達到質素保證要求,並獲得教統局的批准。

 

     長遠而言,職業導向教育委員會將重組,成為課程發展議會轄下的功能委員會,並就每個學習範疇成立課程發展議會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委員會,由課程發展處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共同支援;成員來自學校、大專界、香港學術評審局及相關行業與專業的人士。

 

撥款安排共同承擔

 

     在2009 - 10年實施新高中學制前,將有3屆試點計劃繼續試行,從而探討職業導向教育的資歷與新高中科目的水平參照評核級別之間的關係,特別是職業導向教育的「達標」水平,如何對應水平參照評核的級別。

 

     至於職業導向教育的撥款安排,將採用共同承擔的財政安排,由家長、學校及政府分擔成本。

 

     撥款的主導原則是,使學生不會因經濟問題而被迫放棄修讀配合個人興趣、志向和抱負的高中課程。試點計劃也將探討不同撥款模式的可行性。

 

群育學制延長三年

 

     特殊教育方面,隨�新高中學制的實施,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將同樣接受6年中學教育。視障兒童學校的學制,則維持至初中階段。

 

     當局繼續為修讀普通課程的聽障及肢體傷殘學生提供10年基礎教育,讓他們有更充分的準備,升讀3年制高中,以達到考取香港中學文憑的要求。

 

     報告書指出,智障學生可獲3年初中及3年高中教育。群育學校的學制將延長3年,以包括高中教育;同時為有能力回流一般學校的學生提供學位安排服務。

 

     至於醫院學校,由2006 - 07學年起,將試行高中程度的醫院教育服務。

 

推行研究發展計劃

 

     教統局與學校、本地及海外的智障兒童教育專家合作,由2006 - 09學年開始推行研究及發展計劃,以便擬訂新高中(智障學生)課程架構及有關的學習成果。

 

     研發計劃可讓學校及家長知道學生完成6年中學教育後,應能達到的要求及期望;也能協助訂定學習宗旨及內容、發展可行的評估程序,並可反映推行新高中(智障學生)課程時所需的資源及人力。

 

     教統局1月就職業導向教育及特殊學校的新高中學制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以蒐集持份者的意見,並總結各界關注的事項及意見,編訂成這份報告書。

 

     報告書已上載這裡,印刷本9月派發到學校。教統局9月及10月舉辦研討會和簡介會,向持份者闡釋新高中學制下各科目,以及本報告書所概述有關職業導向教育及特殊學校新高中學制的最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