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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20日
工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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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地盤機器課程增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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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勞工處今天宣布,9月1日起認可5類負荷物移動機器操作員的訓練課程,該5類機器包括在建築地盤使用的壓實機、傾卸車、平土機、機車和鏟運機。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現有6類負荷物移動機器必須由持有有效證書的人士操作,這些機器分別是叉式起重車、推土機、搬土機、挖掘機、卡車及貨車。

 

     勞工處處長由9月1日起,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再認可5類負荷物移動機器操作員的訓練課程,包括在建築地盤使用的壓實機、傾卸車、平土機、機車和鏟運機。

 

     有興趣舉辦這些訓練課程的機構,應盡快遞交申請書。《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已訂明對負荷物移動機器操作員的訓練及證書要求;查詢可致電2559 2297。

 

     規例內指定機器的負責人,須確保操作該類機器的員工,曾接受認可訓練和持有有效證書;操作員也有責任參加為其提供的訓練課程。

 

     勞工處表示,待有足夠數目的操作員接受訓練並獲頒發證書後,才考慮實施有關規例對操作員的證書要求,屆時只有持有有效證書的人士才可操作這些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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