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由明日起調高80元,即由每月3,320元增加至3,400元。
新的工資水平適用於所有在今年5月31日或以後簽署的僱傭合約。
政府定期就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進行檢討。在釐訂規定最低工資時,政府會考慮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以及勞工市場情況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
在今年5月30日或以前按當時規定最低工資每月3,320元簽署的合約,如果在今年6月27日或以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該處亦會處理有關申請。
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完成所需手續,並把5月30日或以前所簽署的合約送抵入境處,以辦理有關申請。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支付少於現有僱傭合約列明的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可選擇給予外籍家庭傭工高於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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