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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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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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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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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仁任破欠基金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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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宣布,委任陳鎮仁接替何世柱,擔任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主席;另委任3名新委員,分別是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尹德勝、�生銀行執行董事兼財務主管陳國威,和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陳偉麟;以及再委任3名現任委員。

 

     3名再獲委任的現任成員,分別是現職律師的馬豪輝、香港工會聯合會副理事長林淑儀,以及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張�枝。

 

     各人任期兩年,由4月1日起生效。

 

     何世柱自2000年開始擔任該委員會主席。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何世柱在任期間,委員會取得豐碩成果,特別是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及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後,本港經濟陷入困境,期間基金錄得嚴重虧損,但委員會積極研究措施,確保基金有效運作。

 

     破欠基金這兩年的財政狀況持續改善,並已轉虧為盈。截至2月底,基金共錄得3億5,800萬元累積盈餘。

 

     張建宗期望新任主席及成員,能在他們的任內協力管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他指出,陳鎮仁2002年4月首次獲委任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委員,期間十分投入委員會的工作,並提出多項有建設性及明智的建議

 

     張建宗向兩位即將離任的委員李漢城及溫冠新致謝,表揚他們對委員會所作出的服務和貢獻;李漢城及溫冠新分別在委員會服務了8年和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