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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3月23日

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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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收緊合約保障外判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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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

     房屋委員會今天宣布,5月1日起實施收緊清潔及保安服務合約的新措施,從而淘汰無良承辦商,保障工人免被剝削;新措施涵蓋標書評審、合約管理和名冊管理。

 

     房委會轄下的投標小組委員會主席劉秀成表示,房委會須向業界傳達清楚信息,絕不容忍剝削非技術工人。

 

     新措施規定,投標者在批標日期前12個月內,不論在政府或私人合約中,因干犯《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入境條例》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被定罪1次,或被1個或以上的政府部門累積記滿3分,便不考慮其標書。

 

     新規定同樣適用於審批延長合約期和物業管理服務合約下的分包商。投標者一經定罪或記分,即使個案仍在上訴階段,也被視作違規個案。

 

被扣三分即終止合約

 

     合約管理方面,已承接服務合約的承辦商如違反該合約而合共被記3分或以上,或被定罪1次或以上,便即時終止其服務合約。

 

     劉秀成表示,物業管理服務合約的潔淨或保安服務分包商,如因違反有關條例而被定罪1次或以上,房委會便根據現行物業管理服務合約的條款,指示物業管理服務合約承辦商,即時免除分包商承辦合約的職務。

 

     房委會也會向該承辦商發出質劣報告,指其對分包商管理不善。

 

     劉秀成說,新措施生效後,承辦商如在3年的滾計期內,因違反1份或以上的政府合約而合共被記3分或以上,或承辦商不論在政府及╱或私人合約因違反有關條例而被定罪1次或以上,便從房委會名冊中除名。

 

從名冊除名最長五年

 

     除名期由有關承辦商定罪當日或被記第3分當日起計,最高為期5年。

 

     為了及時制裁已被定罪和記分的承辦商,房屋署將定期審查房委會名冊上,所有承辦商是否有定罪和記分記錄。

 

     他強調,公司的誠信記錄,包括是否公平對待非技術工人,是納入或重新納入房委會名冊的重要考慮。

 

     為了把物業服務管理公司的分包商納入監管範疇,新措施只容許承辦商從房委會相關的名冊中揀選分包商。

 

     收緊後的標書評審標準和合約管理措施,適用於今年5月1日或以後招標的合約,以及在同日或以後批准延長的合約。

 

     承辦商名冊管理措施也由同日起生效。所有相關的承辦商均會預先獲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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