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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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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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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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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期間宜彈性處理上下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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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勞工處呼籲,勞資雙方盡早就世貿組織第6次部長級會議期間的上下班作出安排,配合各項特別交通及運輸措施、或可能出現的交通延誤。

 

     世貿香港部長級會議12月13日至18日舉行期間,僱主及僱員應留意運輸署的特別交通措施,訂定會議期間的工作安排和應變辦法,例如按需要安排僱員分階段上、下班,或安排僱員放取年假。

 

     如僱員未能按原訂的安排上班,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僱主應預早向僱員提供主管人員的名單和聯絡電話,以作緊急聯絡之用。

 

     如僱員因交通阻塞或受示威活動影響而遲到或缺勤,僱主應以包容的態度作彈性處理,不應扣薪,也不應即時解僱有關僱員或採取紀律處分。

 

     勞工處強調,僱主應詳細了解僱員遲到或缺勤的原因,並仔細考慮實際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適用於當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過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

 

     如有查詢,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 1771,或親臨該處的勞資關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