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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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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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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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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欠薪刑罰建議十月呈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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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正考慮把違例欠薪的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35萬元和監禁3年;並計劃10月立法會復會後,盡快諮詢人力事務委員會,以便落實建議。

 

     今年上半年,涉及違例欠薪被定罪的個案按年升3成,至325宗。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今天舉行會議,詳細討論各項防止基金被濫用的措施,並知悉已落實的連串打擊濫用基金的短期措施。

 

重點處理違例欠薪

 

     張建宗在會後向傳媒表示,近年的數字顯示,基金用以支付欠薪的比例愈來愈大,而支付遣散費的比例則愈來愈小;因此,有需要重點處理違例欠薪的問題,並從源頭打擊違例欠薪的僱主。

 

     已落實的措施包括:

 

•3名前警務人員已到任,協助調查懷疑濫用破欠基金的案件,以及參與調查違例欠薪,加強勞工處的情報蒐集和偵查能力;

 

•重新部署整體執法策略,從而加大力度,把欠薪的公司和檢控違例的公司董事繩之於法;

 

•加強打擊違例欠薪的僱主,並呼籲僱員不要讓僱主拖欠薪金。今年上半年,涉及違例欠薪被定罪的傳票有325張,較去年同期升3成;由3月中至6月中已巡查超過1,500間食肆,迄今發出15張傳票。

 

被定罪個案升三成

 

     張建宗表示,將加強與破產管理署和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聯繫和合作,致力打擊非法轉移資產和欺詐營商等行為,確保基金不被濫用,以及增加基金透過「代位權」,從公司剩餘資產中取回已墊支款項的機會。

 

     他指出,為提高阻嚇力,有需要加重《僱傭條例》下違例欠薪的最高刑罰;委員會對此一致表示支持。

 

     目前違例欠薪的最高刑罰,是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張建宗表示,繼續研究加重刑罰至哪個水平,例如是否可以和聘請黑工的刑罰相同,即提高至罰款35萬及入獄3年。

 

     該局稍後將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並準備在10月立法會復會後,盡快諮詢人力事務委員會,以便落實修例建議。

 

     僱員若被僱主拖欠薪金,應盡早致電勞工處熱線2815 2200舉報,以保障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