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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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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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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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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徹查新蒲崗「飛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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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高度關注昨天(7月13日)在新蒲崗發生,導致兩名搭棚工人死亡的「飛棚」意外;並表示,勞工處將徹查意外原因。

 

     張建宗今天與死者家屬見面後向傳媒表示,根據現行法例,工程時間少於6星期或工人數目少於10人的工程,毋須向勞工處通報;故針對小型工程違規行為的執法工作面對一定困難。

 

     不過,張建宗承諾,加強巡查小型工程地盤及加強執法。

 

     勞工處已有明令要求樓宇維修工程承建商,在搭建和拆卸此類懸空竹棚時,需要設置獨立救生繩,並向工人提供全身式安全帶,確保工人穿上安全帶。

 

     至於其他工人使用這類懸空竹棚進行工作期間,也須採取相同安全措施。

 

     勞工處若發現工人在使用該類懸空竹棚而缺乏上述安全措施時,可即時向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並提出檢控。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若承建商違反有關高空工作的安全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20萬元;如無法為違例事項提出合理辯解,更有可能被判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