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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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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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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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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設計才俊大獎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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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設計才俊大獎開展儀式
認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在「2005年度香港青年設計才俊大獎」開展儀式上,代表政府接收贊助者的支票。

     政府推出「2005年度香港青年設計才俊大獎」,在設計行業有突出表現,並願意在設計與創新的發展上為香港作出貢獻的青年才俊,將有機會到海外接受培訓或實習,以提升專業技能,擴闊視野。

 

     大獎現接受提名,有關的詳情和提名表格,可按這裡;截止提名日期為8月1日。

 

     「2005年度香港青年設計才俊大獎」設有5個獎項,贊助優秀的年輕設計師到海外著名的設計機構接受培訓或實習。

 

政府重視設計人才

 

     其中兩個獎項由「設計智優計劃」撥款資助,其餘3個獎項則分別由工業界及教育界贊助。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設立獎項旨在培育設計師的設計能力及栽培傑出設計人才;並對於工業界和教育界認政府對培養設計人才的重視和投入,感到高興。

 

     在「設計智優計劃」下的兩個獎項,將贊助兩位具潛質的設計師每人最高50萬元,讓他們到著名的海外設計機構接受為期最長1年的培訓或實習,從而擴闊視野。

 

海外培訓擴闊視野

 

     另外3位獲得由工業界及教育界贊助獎項的得獎者,每人將獲得最高25萬元的贊助,接受為期最長6個月的海外培訓或實習。

 

     獲提名人士必須為30歲或以下,是香港永久居民,在設計業有最少1年全職工作經驗,並由僱主、僱用機構、設計學院、設計業組織或專業設計人士提名。

 

     提名表格和獲提名人士的設計作品,須於8月1日前,送交「設計智優計劃」秘書處,地址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創新科技署。

 

為設計創新作貢獻

 

     當局將成立評審委員會,由創新科技署署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主要設計範疇的傑出設計師,知名工業家及商界領袖。

 

     甄選的準則,包括獲提名人士在設計方面的個人成就、在設計業發展的潛質,以及對香港未來在設計與創新方面的貢獻。

 

     獲選者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海外培訓或實習後回港工作,為香港的設計與創新作出貢獻,並需應創新科技署的要求,分享海外培訓或實習所獲得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