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局宣布,再度委任王�鳴為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任期由2005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為期兩年。
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表示,教統會在王�鳴的領導下,繼續就教育的整體政策與推行優次給予政府寶貴意見,並統籌各主要教育諮詢組織的工作,確保各項教育政策能夠有效和順利推行。
王�鳴由2001年5月1日起出任教統會主席。
李國章表示,教統會在她的領導下,對香港教育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並深表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