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跨部門專責小組成立至今,共調查25宗與飲食業有關的懷疑濫用個案;其中兩宗個案,共有9人被警方拘捕,20宗個仍在調查,3宗因證據不足已停止調查。
為防止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被濫用及打擊詐騙行為,2002年11月成立的跨部門專責小組,由勞工處、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破產管理署及法律援助署代表組成。
葉澍�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小組至今共調查了25宗與飲食業有關的懷疑濫用個案。警方就其中兩宗個案拘捕了9人,其餘23宗個案中,20宗仍在調查,3宗因證據不足已停止調查。
七招防基金被濫用
他指出,除了專責小組,勞工處也採取了7項措施,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該7項措施包括:
•要求提供真實資料:破欠基金申請人須作法定宣誓聲明,有關僱主須提供相關文件及資料以協助處理申請;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第26條,提供虛假資料或文件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3個月;
•嚴格的審核程序:透過電腦資料庫查核申請人過往申索紀錄,以檢出重覆或可疑的申索,如有需要,便向稅務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及其他政府部門查證;而在5年內於資料庫中出現兩次紀錄的董事資料,將轉介至破產管理署,供考慮是否取消其再出任董事的資格;
•成立特別調查小組:2003年5月成立內部專責小組,就可疑申請作深入調查,並與商業罪案調查科及破產管理署聯絡,調查涉嫌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
•積極參與清盤過程:參與大型清盤個案的債權人會議,監察清盤過程,也與清盤人保持緊密聯繫,以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
•加強檢控欠薪罪行:2002年9月成立僱傭申索調查科,加強檢控不按《僱傭條例》履行責任的僱主,防止欠薪個案轉化為向破欠基金的申索;
•加強推廣工作:經常提醒僱主,不按時支付工資乃嚴重罪行,並鼓勵僱員舉報欠薪事件,以及僱主在公司清盤時的懷疑欺詐行為;
•加強聯繫食物環境�生署:去年12月與專責簽發食肆經營牌照的食環署人員建立直接聯繫,就懷疑濫用破欠基金的個案交換情報。
劃一徵款簡單有效
葉澍�指出,現行的劃一徵款制度簡單及有效率,由於是在收取商業登記費時一併收取徵款,因此毋須額外行政費用。
若按行業以不同徵款率收取徵款,行政費用相當高,執行上也有困難,因為各行業涉及基金申請的數目每年不同,難以為特定行業釐訂合適的徵款水平。
他說,為行業分類需要嚴密的規則,而分類也可能隨時間而變,政府也須額外資源建立監察機制,確保呈交的資料正確無誤,且須建立上訴機制,處理有關那些行業需要收取較高徵款及徵款率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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