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建造業於2003年向該處呈報的僱員工傷補償個案中,支付給受傷僱員及身故僱員遺屬的補償金額超過1億9,500萬元,損失的工作日數為27萬日。
勞工處截至去年年底已處理的4,195宗病假超過3天的受傷個案,包括19宗死亡個案。每宗個案平均補償46,522元,每名僱員大約損失64個工作日。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今天在建造業安全獎勵計劃頒獎典禮上表示,業界因工傷意外而付出高昂的代價,包括工傷賠償、民事索償及工程延誤而引致的經濟損失。
香港各行業在2003年共有44,346宗僱員補償呈報個案。截至2004年年底,勞工處已處理41,999宗超過3天病假的受傷個案,包括140宗死亡個案。
當中支付給受傷僱員及身故僱員遺屬的補償金額高達6億9,480萬元,所損失的工作日數超過110萬日。每宗個案平均補償額為16,544元,每名僱員大約損失27個工作日。
建造業平均補償為整體的2.8倍
張建宗說,雖然建造業的僱員補償呈報個案約佔全港的僱員補償個案10.6%,但這個行業要支付給受傷僱員及身故僱員遺屬的補償金額,卻差不多佔本港整體補償金額28.1%。
建造行業內每宗個案平均補償及每名僱員損失的工作日數,則分別約為整體數字的2.8倍和2.4倍。
張建宗指出,建造業的工傷事故,較其他行業嚴重。不過,建造業近年的安全表現已顯著改善。
該行業的意外數字已大幅減少,由1999年的14,078宗,大幅下降至2003年的4,367宗,減幅高達69%;而千人意外率亦由1999年的198.4下跌至2003年的68.1,跌幅達65.7%。
在死亡個案方面,2003年錄得25宗地盤死亡意外,與1999年的47宗比較,銳減了46.8%。
2004年首3季錄得的地盤工業意外共2,889宗,與2003年同期的3,338宗比較,減少了13.5%。
加強執法規管承建商
張建宗說:「為了更有效規管罔顧職安健的中小型承建商,我們在執法工作上已加強機動性及靈活性。
「勞工處的職業安全主任不但在正常工作日加強定點巡查,進行嚴厲執法行動,也經常在晚上及假日出擊,對違例的承建商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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