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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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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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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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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普通話活動撥款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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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宣布,擴大資助推廣普通話活動的規模,讓個別活動的舉行日期,由過去的數月擴展至整個學年。

 

     語常會邀請本港機構或團體申請撥款,在下2005 - 06學年,舉辦非牟利的推廣普通話活動,申請期由明天(3月16日)起至5月17日止。

 

     語常會今年決定擴大資助規模,讓個別活動的舉行日期,可由過往只為期數個月擴展至整個學年。

 

     自成立以來,語常會一直資助不同團體舉辦各項學校及全港性推廣普通話活動。數年間合共舉辦40多項活動,參與人數超過22萬人次。

 

     有意申請資助的機構或團體,須於3月16日至5月17日期間向語常會提交建議書,以舉行下列各項全港性或學校活動:

 

•為全港中、小學學生安排普通話話劇表演及╱或訓練及╱或比賽;

 

•為全港中、小學學生舉辦普通話大使培訓班;

 

•為全港高小至大專學生舉辦電台廣播訓練及╱或比賽;

 

•為全港中學至大專學生舉辦辯論比賽及╱或日營;

 

•為全港學生、教師及╱或學校舉辦獎勵計劃;

 

•為全港市民舉辦普通話歌唱大賽;

 

•舉行大型頒獎禮暨得獎者表演會。

 

     這項資助不設申請表格,申請機構或團體須預先參閱附表的申請細則,然後以中文撰寫建議書,經由評審小組根據建議書中列出的成本效益、創意、可行性、受惠人數,以及申請機構舉辦推廣普通話活動的經驗,予以評審。

 

     至於為個別區域、界別、機構、社群或組織舉辦活動、課程或計劃,或超出上述活動範圍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須於5月17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或以郵寄方式,把建議書送交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9字樓934室,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辦事處。

 

     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如有查詢,請致電2892 6545,或傳真至2801 7732或電郵至pcc@em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