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的統計資料顯示,逾3成自僱人士是因為想創業而成為自僱人士的;10%認為自己學歷低、技術水平低或年紀大,不容易受聘,所以成為自僱人士。
9%自僱人士由於可受聘條件未能滿足自己的要求,而從事自僱工作。
今天出版的社會統計《第36號專題報告書》,公布了去年4 - 6月「臨時僱員就業情況」及「自僱人士就業情況」的專題調查結果。
結果顯示,約有207,300名15歲及以上的人是自僱人士;他們從事自僱工作期間的中位數為6 - 7年。
年長者多從事自僱
高年齡組別和具小學及以下教育程度組別的就業人士,從事自僱的情況較為普遍。
與整體就業人口比較,自僱人士從事運輸、倉庫及通訊業的比例較高;他們任職機台及機器操作員及裝配員(例如司機)的比例也較高。
報告指出,約80,600人(佔所有自僱人士的38.9%)在統計前5年成為自僱人士。其中70,400人在成為自僱人士前,是就業或失業人士;10,200人在成為自僱人士前並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如學生及料理家務者。
臨時僱員逾七萬人
至於臨時僱員的情況,在統計時,約有72,100人為臨時僱員;其中78.8%按日受聘,21.2%受聘少於60天。
約62%臨時僱員因其行業傳統(例如在建造業中的承判工作安排)、公司的常規或業務安排,而沒有固定工作。
25%則因未能找到固定工作,或公司工作量不足,而非自願地沒有從事固定工作。
男性與具小學及以下教育程度的僱員,臨時就業的情況較為普遍。
臨時僱員從事建造業的比例明顯較高,而他們任職為工藝及有關人員與非技術工人的比例亦較高。
約63,100 名臨時僱員在統計前12個月曾在香港轉工,而轉工次數中位數為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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