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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28日
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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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工聯合行動拘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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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和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勞工;在過去兩周共拘捕49人,包括32名黑工及17名僱主。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強調,將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僱傭活動,確保本地僱員的就業機會;並呼籲僱主切勿以身試法聘用黑工。

 

今年至今已拘324黑工

 

     勞工處及警方在港九各區進行11次名為「特別冠軍」的行動,巡查76間食肆、麵包店、零售店舖及廢紙回收公司。

 

     被捕的32名黑工中,29名為持雙程證人士,3人為逾期居留人士。他們被發現從事收銀、洗碗、煮麵、招待顧客及處理廢紙的工作。

 

     勞工處、警務處及入境處今年已採取了48次聯合行動,共查獲324名黑工及85名僱主。

 

黑工僱主入獄率逾6

 

     今年上半年,共有185名僱主因聘請黑工而被定罪,其中115人被判入獄,入獄比率達62%,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6倍。

 

     根據《入境條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

 

     任何人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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