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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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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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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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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斥五千萬助青年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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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天通過撥款5,000萬元,成立青少年持續發展及培育基金,資助為待業待學青少年而設的新措施和試驗計劃,為他們開闢更多培訓、見習和就業機會。

 

     基金也會資助與待業待學青少年問題、評估現有青少年培訓和就業計劃有關的研究項目,以及資助青少年工作者培訓計劃和研究項目。

 

選定五重點資助類別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林聖傑表示,青少年持續發展及就業相關培訓專責小組,已就基金的重點資助計劃類別,選定5個範圍,包括:

 

•以激勵待業待學青少年自我提升和積極求職的計劃;

 

•現代學徒計劃;

 

•體育工作培訓計劃;

 

•創意和文化工業培訓計劃;

 

•在中國內地接受培訓和就業計劃。

  

邀青年參與提供意見

 

     林聖傑說,專責小組已成立5個工作小組,並已邀請有關界別的專家和服務機構提供意見,以便選取合適而有效的計劃。

 

     專責小組已安排青少年參加工作小組,從用者角度提供意見,並邀請有關服務機構提交建議書。

 

     林聖傑指出,將成立由4 - 6名專責小組成員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負責初步評審計劃建議書,並擬訂撥款建議,提交專責小組作最後審批。

 

三季內批核撥款申請 

 

     他預期,在成立基金後首9個月內,可批核試驗計劃的撥款申請,並在計劃開展1年後檢討成效。

 

     基金除用作資助直接以待業待學青少年為服務對象的試驗計劃和服務外,還會用於資助與待業待學青少年問題和評估現有青少年培訓和就業計劃有關的研究項目。

 

     林聖傑表示,研究結果有助當局制訂適當的長遠政策和措施,處理待業待學青少年問題。

 

     他指出,專責小組注意到很多青少年工作者,已具備豐富的前線社會工作經驗,若為他們提供訓練,應可提升他們求職或求學的技巧。

 

為社工提供培訓計劃

 

     因此,基金也會資助這些培訓計劃。專責小組將徵詢有關機構和人士的意見,探討如何選取合適的青少年工作者培訓計劃和研究項目。

 

     為確保有更多試驗計劃獲得資助,每項試驗計劃的撥款限額為300萬元,計劃為期則不逾1年。

 

     申請資助的機構或團體,須支付佔有關計劃開支總額最少3成的數額,以顯示願意為計劃作出承擔。

 

明年底全面檢討成效

 

     為監察受資助計劃的進度和成效,所有獲資助的機構,須制訂適當的內部機制,監察計劃的進度。

 

     他們並須就其計劃的成效,向專責小組提交最後評估報告,以及財務報告和相關記錄,供審計之用。

 

     專責小組也會監察受資助計劃的進度,並在明年年底全面檢討所有計劃的整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