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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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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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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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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傭工最低工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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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外籍家庭傭工規定的最低工資維持不變,即每月3,270元。僱主可給予外籍家庭傭工高於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酬。

 

     政府定期檢討外籍家庭傭工規定最低工資,而在釐訂規定最低工資時,會考慮本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市場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以及勞工市場情況等一籃子經濟指標。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支付少於現有僱傭合約列明的規定最低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