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表示,要處理校園暴力及欺凌事件,須要家長的配合,多了解子女在校情況和情緒問題,而學校也應從教導�手,而非以懲罰處理問題。
羅范椒芬今天與有關的政府部門召開會議,討論近日的校園暴力及欺凌事件。
她在會後說:「學校是教育的地方,如學生有行為不當,希望他們可從教導方面�手,而非予以懲罰。
「當然,若事件涉及傷人的情況,學校是無辦法,也不應該隱瞞。但若事件輕微,是學生成長過程中犯錯,則希望學校給予學生改過的機會。」
她又呼籲學校,如實向教統局匯報事件,讓警方及社會福利署提供支援。
教統局也會向學校發出指引和舉辦工作坊,讓學校和教師,加深處理學生行為問題的認識和處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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