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勞工處呼籲在工廠及從事工業經營的僱主僱員,在長假期後要提高警惕,並在工作場地採取安全措施。例如在假期前,關掉所有設施及機器的電源、妥善貯存化學物品、熄滅明火、關掉氣體焊接裝置,以及固定臨時搭建物。
勞工處過去兩個月,突擊巡查4,700個建築地盤,包括新興建及翻新、維修中的樓宇,並特別針對高空工作、起重機械及吊重裝置的操作,以及可能引起火警導致嚴重意外的工序。
在行動中,勞工處就違例事項合共向承建商和東主發出173張傳票。違例事項主要涉及高空工作的安全、起重機械及吊重裝置的操作,以及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
勞工處也發出8張「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僱主或承建商停止即時有危險的工序,並發出122張「敦促改善通知書」,要求僱主或承建商及時糾正有潛在危險的工序。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今天表示,突擊巡查行動是勞工處嚴厲執法的措施之一,是為了確保地盤安全及有關法例得以遵守;並藉此提醒僱主和承建商須履行法定責任,以及向他們講解有關的安全規例。
為配合特別行動,職業安全主任在巡查時會派發工作守則、單張、指引和海報等刊物予僱主和僱員,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建造業的意外數字由1998年的19,532宗,大幅降至2002年的6,215宗,減幅68%;同期千人意外率由247.9減至85.2,降幅超過65%。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安全工作制度,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