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賦權職業訓練局從事在香港以外的活動,有助職訓局在境外舉辦活動,包括安排青年人在內地實習,讓他們汲取寶貴的工作經驗,增加畢業後的就業機會。
政府今天刊登憲報,公布《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建議賦權職業訓練局在香港以外從事活動。條例草案1月16日提交立法會。
教育統籌局表示,修例可擴大職訓局宗旨和職能所涵蓋的地域範圍,自行或與內地有關機構合作舉辦上述活動。
隨�珠江三角洲經濟迅速增長,愈來愈多從事跨境業務及活動的香港公司及內地機構,聘用來自香港的員工。
職訓局有意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舉辦活動,包括安排青年人在內地實習、開辦技能證書課程,以及開辦文憑╱專業認可課程。
在內地設有業務的香港商業機構需要不少已受訓及合資格的員工。建議的活動不但有助滿足這些機構的人力需求,還可讓學員體驗內地的情況,為他們在內地就業作出更好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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