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署表示,各政府部門除了透過人事顧問公司招聘合約員工,也可按個別需要,以其他途徑聘用資訊科技合約員工,例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這項安排的合約將於明年年底屆滿,政府明年第2季作檢討,決定未來的合約安排。
透過人事顧問公司招聘合約員工,可為各政府部門提供具競爭力和可靠的資訊科技人力資源,也可快速回應人手需求、增加運作彈性和更易於管理。
這項安排讓政府部門可因應需求快捷地調整資訊科技人手,不必增加公務員數目,也可為有關部門節省大量處理招聘、培訓和管理的行政費用。
人事顧問服務合約內的檢討機制容許每年定期調整合約服務費,可反映資訊科技人力資源的變化。
至於政府支付予人事顧問公司的費用總值,已包括承辦商須付的強積金供款、保險和給予合約員工的所有福利。
換言之,政府給予人事顧問公司的費用不能與個別人士的市場薪酬直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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