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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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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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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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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招聘試明起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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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數個接受學位持有人投考的職系已獲准招聘。

 

     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於今年11月25日前報名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前稱「綜合招聘考試(第一部分)」)。

 

     綜合招聘考試於2004年1月10日(周六)在港舉行,2004年2月7日(周六)在數個海外城市舉行。持有學位或專業資格,或於2004年取得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均可報名。

 

     學位持有人申請這些職位前,需先行取得綜合招聘考試及格成績。有意投考這些職位的人士,應先參加綜合招聘試。

 

     部分紀律部隊職系,如警務督察和入境事務主任,將按受聘者的學歷給予不同的入職起薪點。

 

     未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及格成績的學位持有人,仍可申請這些職位,但不能獲得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考生可於11月15日起,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CSB 31 (10/2003)),或向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的詳情及申請手續,可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電話:2537 6429,電郵:csbcseu@csb.gov.hk